重庆一男子帮助贪官转移120多万赃款,被抓!

2021-06-01 10:39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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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源三峡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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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日,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发生在万州的强制执行案,法院在对一名贪官的违法所得赃款予以追缴时,发现该贪官将其中的120余万元赃款交给了一名张姓男子,随后法院向张某发出追缴赃款通知书,然而,张某既未按期退缴赃款,又拒绝法院执行裁定,结果被拘留十五日。据此,执行法官正告:任何抱有侥幸心理逃避执行之人,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  据介绍,此案源于重庆二中法院2018年判决的一桩刑事案件。当时,法院以被告人杜某某犯贪污罪、受贿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,并处罚金110万元;并对违法所得527万余元予以追缴,其中杜某某将121万余元的违法所得交给了张某未追缴成功,剩余款项已追缴到位。

  

  由于杜某某未履行上述违法所得缴纳义务,被法院立案执行。2020年9月,重庆二中法院就被执行人杜某某已交给张某的121万余元违法所得,向张某发出追缴赃款通知书,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缴回上述赃款,但张某未履行。随后,执行法官再次向张某送达执行裁定书,裁定对其强制执行121万余元,但张某仍不履行。

  近日,张某被通知到法院接受询问调查,承办该案的重庆二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家清与张某深入交谈沟通,释法析理讲清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。可执行法官一个小时的苦口婆心劝说,张某依旧不愿履行。鉴于张某拒绝履行义务、对抗执行的态度,重庆二中法院当即决定依法对张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,当场向张某宣读送达拘留决定书,随后将张某交付万州区拘留所实施拘留。

  

 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之下,张某悔不当初,当即履行了20万元案款,并写下《悔过书》,承诺后续将积极履行、不再逃避,以盼能早日结束拘留。

  提醒广大市民

  欠钱不还要受到惩戒,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又不退缴的,一样会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。被拘留终究不是光彩的事,事后后悔也抹不去这一印记,唯有配合执行、积极履行才是正确的选择。任何抱有侥幸心理逃避执行之人,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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