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5-09 09:34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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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起,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将正式实施。新《条例》规定,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,均应佩戴安全头盔;驾驶非机动车时,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、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。不得连续多次、长时间鸣喇叭;不得牵引动物、不得拖挂载人载物装置。在遇到雾、雨、雪、沙尘和冰雹等能见度低时,应开启照明装置。此外,从事快递、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,应该悬挂专用号牌。
(文章来源:第一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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